小心援 交=賣淫買春=違法妹!
[i=s] 本文章最後由 cod0127 於 2012-3-7 10:14 編輯 [/i]3o,R i#j-\[url=http://blog.yam.com/user_data.php?BLOG_ID=beiercc]【安安…你好,住哪?】[/url]O%dx3U,UV8N/` gF
---->普通的對話中我忘記了是怎麼認識的^_^....聊天室還是即時通@@
dV^vWV5?
再一個普通的對話中,我認識了妳!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bly32VGs1TA&feature=colike[/youtube]
網路文字獄 皆由「援 交=賣淫買春=違法」起…*?R 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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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從何開始,「援 交=賣淫買春=違法」一詞已成為性交易行為的一貫通稱,而在兒少法第29條的加持之下,要是在網路聊天室、留言版或電子郵件等,只要出現〝援〞字,或是等同音者,都可能變成白鴿大隊(警察)們提升績效的大肥鵝,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B'f#l!oC4~#D7j#Y
< 律師陪同偵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