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男下」 性侵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3/11[img]http://www.makefree.net/GirlOnTop.gif[/img]未成年少女「蜜糖」控告游姓網友強壓她到床上性侵,台北地檢署發現,事發當天,雙方是以「女上男下」方式性交,游當時右膝十字韌帶斷裂,不可能屈膝性侵少女,最近將游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蜜糖在游姓網友房間發生性行為,當天房間還有另名朱姓室友在場,朱向檢方證稱,當晚他打地鋪睡覺,沒聽到蜜糖有反抗聲音,起床後蜜糖還跟他問好,沒有異狀。
檢警偵辦時,游姓男子供稱,當晚是蜜糖主動挑逗,並以「女上男下」方式性交,他右膝因車禍受傷,輕輕動一下就會痛,只能躺著作愛;事後「蜜糖」騙稱懷孕,要他提供吃住,他拒絕才挨告。
檢方調閱游的病歷,確認發生車禍,須持柺杖才能行走,就連開庭也帶著拐杖,行動不便,不可能採「男上女下」體位性侵少女,採信他的說詞。
幸好房間內還有第三人幫忙作證, 否則男方可能就得吃牢飯了.
不曉得能不能反告女方詐欺未遂??? 是因為這姿勢不像男侵犯女,反像女強上男的關係ㄇ~~XDDDD
所以即使兩情相悅也不要向未成年出手,至少安心一點 [b]回覆 [url=http://www.sexlovefree.net/sex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3920&ptid=24324]2#[/url] [i]yashiky0412[/i] [/b]
太上感應篇說:禍福無們,唯人自招!凡是還是小心點...{:4_162:} 我也超喜歡「女上男下」這個姿勢~那以後就較不會被"詐欺"啦!
最好也能有這麼幸運的" 性侵不起訴"判決書!
不然我賣房子.賣車子.賣金子.賣妻子.賣兒子......,也不夠賠哩! [b]回覆 [url=http://www.sexlovefree.net/sex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7527&ptid=24324]4#[/url] [i]dennis[/i] [/b]
看來大哥都是找經驗較多的女性,
因為她們已經可以自己找到敏感處.
知道自己怎樣扭動可以讓自己達到高潮!真好...
不過,採「觀音坐蓮」女上男下姿勢,加上動作過激,可能...啪一聲命根斷!小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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