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二十四大死刑
世界二十四大死刑生活在這時代真好
一、動物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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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羅馬的暴君Nero Clau***s Caesar時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這些女人都是給斗獸場的獅子、陘l等野獸作為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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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割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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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因此有"羅馬刑"之稱。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干並不分離,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因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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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並拉開口子,導致內髒受損而死。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後,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行,用于證明自己的忠誠、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一頂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所以,並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資格剖腹。他們一般是被砍頭的。在日本,砍頭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還有汙辱靈運魂魄的意向。
四、投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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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刑的關鍵在于讓犯人從高處跌落。,q4N"hZ$S2y!t
五、餓刑
如果單純讓犯人饑渴致死,便體現不出施刑者的創意與匠心了。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饑餓面具",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後,犯人的口腔里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于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即便滿地食物,犯人也無法進食,直至餓死。7k-k`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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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字架刑a/U.h'B2]VsO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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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刑在古埃及時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說來是用于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如奴隸、乞丐。為了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有時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j:x/W%kk RG
活埋一般用于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N'a_x!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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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木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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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3Bk/e\7E#I%Ly;[
九、活剝C b6ef"?
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即用火把灼燒皮膚,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然後“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顧,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見內髒在搏動,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a"lVc"U$l{
十、肢解:H.n(sD.N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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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刑意味著干脆地剁下四肢。但發展到一定時期後,施刑者認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釵h種花樣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從手指下刀,然後切腳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後用金創藥止血,用布包住傷口、再塞入一只大甕中,置放在廁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會死去。到了漢以後,淩遲刑代替了肢解刑,也釵b行刑者看來,淩遲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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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某些國家依然規定,對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規定:"第一次犯偷竊罪者將被從手腕關節處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將被砍去左腳。"但藉此刑剝奪犯人性命的事幾乎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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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于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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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碎身刑.o)z*GX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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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禮侗鰼騉K切相關。犯人**著身體被固定在一只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圖片說明:解剖刑——從聲帶至乳房,一塊塊地切割,與中國的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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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用一種固定的重物壓死;二是將犯人放在中間,兩邊同時用力並逐漸加碼;三是用帶有利物的東西軋碎或扯爛。在羅馬和埃及,常會把犯人鋪在尖刺上,然後用巨石碾過,如此犯人決無活機3vT3rJ9xb.q
十三、壓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頭大盤,由馬拖著來回地碾壓,直到犯人變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醬沫。在波斯,犯人則被塞入那種用來榨葡萄和橄欖的壓榨機中,被這般處理過的犯人,形狀全無。
十四、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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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燒人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對火刑津津樂道。4u'd1KX,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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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烤刑與炙刑/L a%K}8SA T
這兩種刑均為常用的處死方法,它們與火刑的區別在于:對犯人一定要用"小火"來處理。將爐火控制在某種范圍內,其目的在于讓犯人在清醒狀態下斃命。
十六、鋸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