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處罰規定不會因為少女自願就不用罰,而且「將滿」16歲,表示還沒滿啦~那當然還是...會被罰...不過要是該少女的爸媽沒有去告的話 另外本條規定為非告訴乃論罪(就是很多人在說的公訴罪),就算少女的父母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可以提起公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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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成年男子跟16~18的女生「兩情相悅」的上床且無「脫離家庭」之虞,就算女方父母來告,只要當事人口供一致(女生不翻供的情況下),那就確實無罪,無法可辦嗎?」。
一、當男女的情愛事件無法善了時,在實務上經常出現男方被女方反控「違反性自主罪」(即強制性交罪)的情形。當然,法官承辦這類案件,在經驗的累積下,很容易就看清楚其中的梗概,所以一方有無「硬拗」或「翻供」,是無法逃過法官的法眼的。
二、在刑法「罪刑法定主義」下,目前針對此類型態的案件確實是「無罪,且無法可辦」的。因此,本人在亦深感無奈的心情下,必須很沈痛的呼籲,請全天下的男女(尤其是青少年男女),當賀爾蒙高張亂竄腦門時,在男歡女愛「想做愛做的事」之際,請務必多一分理性!如此,將可以讓自己遠離很多可預見的煩惱,也將不會因「愛做」而招惹官司上身,更不會為關心你的人帶來無止境的憂煩! 少女殺手果然不一樣呀
連小女生都自動送上門?(^Lq~n
真羨慕耶不過可要好好+]6@H7F'yGL3G _!~8CP
疼惜小女孩呢 呵呵
帥哥就是不一樣
隨然都是高中的...且還堅持的著7c!kw#K4Qg)Tih
不錯喔...這樣就對啦.. 高中生...
板大你可以把她們當作潛力股
會升值的喔*J+tYVFa4w(A
就某樓樓主說的 至少不是國中生....汗 先當朋友混熟!Or_m{7ea9o
再等她們十八c"m^(Ua)ht t#]
送它們一份大"禮物":lol:a Sh-j8nk~
不就...+CHHRB9`%a%Q
爽爽哥了:loveliness: 當然前輩也一定是萬百般的不願意...
但這種文一發出來一定會引起一道又一道的羨慕眼神....
7v"eNK1h
好羨慕啊!!!((瞪 這樣代表你很有魅力6d4|rU:VTO*c
機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G j3Z0N2I"JI G|&yQ
有人加你也是一種緣分 真是很厲害呢}C'{8~9AQ9r;B?+O
長得帥果然多少有加分阿呵呵U^*l1u'HC
可以10年計畫搂
哈哈哈
祝你快碰到妳喜歡的好友 = = 高三就可以幹麻阿$I9D&j,GxG `|
而且有高中生加你就不錯囉
當台灣新一代開苞手吧大大. 很不錯阿= =
有什麼好煩惱的呢AOOY5j?
]-@P ZP1]9h
高中的也快滿18了不是?!哈哈 感覺這樣會很像在照顧小朋友呢
聊天好像也不知道該怎麼聊$pn$H[W
\ cH&[7Fj~3f
不過妳真夠吸引力呢Z.j Z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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