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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朋友對我說,床伴的對象,基本上是以有婚姻狀庇;互者有男女朋友的會比較理想;當時我嚇了一跳,心想怎可能,誰想介入別人的生活,當別人的小三或小王。
後來我想想,還真的有一點道理,當然這是把一些其他因素不列入考慮;像外表、體貼與否、社經地位等多項因素,全不列入考慮,所做出的一個結論。
相信有些正咩都有經驗,不管你是玩趴的;還是找床伴enjoy當下的,因為沒辦法實在太正了,所以總有男伴糾纏不清,真是煩死了。
如果有女朋友的男人,糾纏不清的機率或許會降低一些,己婚有小孩的男人,機會就又會更低一點,因為男人有了小孩,無法切割的親情,與複雜的社經關係,會讓他更不願去糾纏不清。
當然啦!己婚男同樣的,也相當的害怕女孩很黏,那會讓他的生活全亂了套,所以理論上,男人找床伴,有另一半的女孩,比較不會糾纏不清~~
但是,要和有婚約的對方愛愛,基本上會有道德及法律的壓力,也是有困難的,我知道好一些人妻,其實生活上有些缺憾,但每次有人妻朋友向我訴苦,我都是拉起紅色警戒;感到壓力很大,畢竟己所不慾勿施於人,當然啦!有的男人偏愛吃人妻,亂入人家的家庭,那種心態我就不能苟同了。
不過,我倒覺得,己婚男,在主客觀條件上,要把咩或找床伴,都是比較有障礙的,通常算是較冷門的吧!!哈哈~~也難怪有的人喜歡隱藏婚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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