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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位無所不談的好友 告訴我 他的交往條件 性佔50%
當時的我 挺疑問的 你真的喜歡一個人 就算性不是這麼合你胃口 應該也還不至於分手
他回說 拜託 就是考慮到要跟這個人長長久久 如果那方面本來是可以增進感情的 卻不能增進感情反而還不合幾十年 那多痛苦
那時候的我 聽到這 沒多說甚麼 或許我還不懂吧
現在 我又想起來這問題
現在再問我一次 性佔?% 我可以很肯定地說50%
不能否定情感為第一優先 但是也不能將就將就地腦補不足的地方
那方面不合 你可以說服自己 情感才是重要的 那情慾呢?
以前的我 覺得50%是下半身思考 但是現在問我 我會回答理性思考
為什麼不找一個性合的 個性也合的呢?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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