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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9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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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茗斯
學長您好,在下的看法是這樣的
如果真的下定分手的決心,那就沒有什麼"分手前的那段時期"
應該盡早和對方表明而不該歹戲拖棚,畢竟都決定分開了不是嗎?
拖著也只是讓自己和對方痛苦,傷害對方更深而已...
長痛不如短痛,與其去想怎麼樣能處理的圓滿,倒不如直接告知對方自己的想法最快
在一起是需兩個人同意,但分手卻是一個人就能決定的事
所以分手這件事是越快越好,直接了當的和對方談,但切記過程中一定要保持平和就是了
希望在下的看法能為學長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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