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論這個觀點已經不適用在現在的社會,舊時代的社會把女性結婚當作是一種依靠,講白一點,就是換別人去養.因此對方的身事背景條件被當作是擇偶最大優先權.但現在的女權意識抬頭,女人自己一個也可以過得很好,何必再去找一個條件好但完全不是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各位男性朋友在逛街的時候仔細觀察一下你會發現,再醜的男人身邊也有女人可以抱,整天無所事事的小混混身邊也有一堆女人圍繞.這時請你照照鏡子.問問自己:我有比他醜嗎?我能力很差嗎??為什麼我還是沒有女友.答案是:魅力!!你的行為,談吐完全讓女性不感興趣又怎麼可能有人喜歡你呢?
當然~~在這方面,我也在學習!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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