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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論壇管妹
你好
煩請將FB粉絲團我的文章刪除,我想論壇已經嚴重危害到我的權益和著作權
若是商用,也應該付予我稿費,我想連蘋果日報都要付我稿費了,不會貴站特別有特權可以不告知而轉載我的文章吧!
目前也已經做好存證,我在網路上、現實生活中寫文章二十幾年了,相對的認識的人普及率也很高
貴站這樣做,不但有損會員權益,我的真實身分和工作很有可能因為曝光而危及
特此告知
再煩請儘速處理刪除文章,感恩!!
素顏ROSE
=管妹=回覆:
素顏ROSE您好,很高興接到您的留言!文章已依您的要求刪除了!
首先我管妹代表論壇管理部門向您鞠躬致歉!
接下來要告訴您的是有關論壇任何開放式的文章被某網友轉載至網路上面是無法主張版權的!
原因如下:
第一,該文章並無版權之註冊,且該轉載文章已清楚標示作者與文章來源。
第二,本站之【服務條款內容/免責聲明】事先就有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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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炮砲交友論壇」對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發生以上情形,我管妹代表論壇管理部門再次向您鞠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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