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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2-2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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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小安
同性戀愛 其實只是眾多觀點或是生活態度中的一種!!
從過去到現在,因為我們被灌輸的觀念導致反對同性戀是理所當然的行為!!
認為這是違反自然法則與生態倫理的!!
但是在現在的法律角度來看,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具有相同的尊嚴與權利,
所以在生活的各種層面都應當享受相同的法律保障。所以不應該因為他-她的戀愛模式
而對其進行壓迫或是歧視。
這樣感覺比較貼近現今越來越開放的觀念,我個人是認為
既然會存在,就有其必要性,而不應該多做打壓或是歧視,
雖然我生長的環境的確還是存在排斥同性的刻板印象,
但事實上如果我自己不是,我也不會排斥別人是,
而我身旁周遭也就有好多朋友都是這樣的同性相愛的,
只要他們過得開心快樂,那就不需要反對,而應該祝福!!
只是我比較好奇,有心為報導中有提到,
【有人認為,男女分性別是自然法則,直說「等到遺傳工程能力更強,才會接受同性戀。」】
這跟遺傳工程能力有甚麼關係?? 試管嬰兒更成熟了,所以就可以大方接受同性戀愛?
很特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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