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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拍板 瘦肉精殘留標準10ppb
.作者: 邱俐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1日 上午5:30.. .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瘦肉精殘留容許量確定為十ppb!衛生署昨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例行會議,十三名與會專家一致通過比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十ppb。衛生署將待農委會解除瘦肉精禁令,同步公告施行。
殘留標準決議是根據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所做的風險評估,從國民營養調查各年齡層牛肉及牛肉製品攝食量,假設民眾會吃下最高濃度十ppb的瘦肉精肉品來評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假設殘留容許量為十ppb,即使是各年齡中吃最多牛肉的十九到六十四歲成年男性,經風險評估,每天每公斤體重平均暴露劑量也僅○.○○五微克。
萊克多巴胺每人每日容許攝食量(ADI)為每公斤體重一微克,○.○○五微克只有ADI一微克的千分之五,因此認為十ppb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範圍。
依此公式,六十公斤成年男性每日萊克多巴胺攝食上限為六十微克,等於一天要吃六公斤含瘦肉精牛肉才會超標。但依國民營養調查顯示,十九至六十四歲成年男性每天只會吃十二.八五克牛肉,遠低於標準。
康照洲強調,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通過的附帶決議,殘留容許量不包含豬肉及牛、豬內臟,此次只針對牛肉進行訂定。衛生署將待總統正式發布施行《食管法》,農委會解除萊克多巴胺禁令後公告殘留標準。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直言,專家會議結果早可預見,由於美國、加拿大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三十ppb,比國內標準寬鬆,他呼籲政府應該嚴格把關進口肉品,將瘦肉精列入常規抽驗,建立公信力,民眾才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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