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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發生高職女學生被集體霸凌、性侵事件,李姓少女懷疑被害少女搶她男友,夥同莊姓女子等9名友人凌虐被害人,時間長達3個多小時,手段殘忍;彰化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將莊女等4人判1年至8年8個月有期徒刑,李女及其餘4名青少年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書指出,17歲的李姓女學生懷疑被害少女是小三,去年12月初,少女獨自前往莊女住處欲解釋清楚,沒想到莊女竟找來李姓少女等8名青少年,連李姓少女「被搶走」的男友也到場,將被害少女困在屋內,集體霸凌、性侵,時間長達3個多小時,極盡污辱之能事。
其中兩女先動手毆打被害少女,拉她的頭去撞牆、賞巴掌,還拿絲襪套在她頭上,莊女拉起絲襪另一端,像在牽狗,隨後將絲襪慢慢拉掉,讓其臉部扭曲變形,在將絲襪套回打蝴蝶結,以此侮辱少女。一群人甚至逼少女脫下褲子,當眾以啤酒瓶自慰到高潮為止,還逼她發出呻吟聲,少女以酒瓶自慰長達半小時。
他們甚至逼少女到馬路上大喊10次「我是破麻,我是賤女人,我不該當人家的第三者,我不該當狐狸精,對不起!我錯了!請你原諒我」,並自摑巴掌10下;直到友人警覺少女可能有危險,趕到莊女家中才將她救出。期間事件男主角雖在場,卻未阻止他們的暴行,甚至先行離開現場,獨留少女在屋內被凌虐。
彰化地院4日開庭,認定被告極盡羞辱之能事,已達性侵凌虐的程度,且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改之意,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主導凌虐的莊女8年8個月,兩名江姓及張姓共犯,分別被判8年與7年10個月,事件男主角雖未參與凌虐過程,但在場卻未制止,被判刑1年,李女及其餘4名青少年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原文網址: 逼以酒瓶自慰到高潮 性霸凌高職女重判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8/05/138-2733083.htm#ixzz1U8hvZ2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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