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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巿凌姓男子去年9月間涉嫌對同居女友的13歲女兒,以手指性侵下體,被害少女躲進廁所並向老師求救報警。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凌男起訴。
檢方指出,53歲的凌男與女友及女友的女兒,3人同住。他於去年9月間,趁女友外出與被害人獨處看影片的機會,對少女上下其手、舔咬胸部並企圖性侵,期間女方反抗,他還以手指性侵下體得逞。
檢方表示,被害人不堪受辱,躲進廁所以手機向社團老師求救,老師安撫情緒並告知脫困方法後,少女依指示向凌男藉口外出購物,逃離住處後,與老師會合並報警。
檢警偵辦期間,凌男表示有摸胸沒性侵,檢察官依被害人的胸部及內褲均採到凌男的DNA、少女與老師間的通聯紀錄等資料,認定他犯案明確,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凌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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