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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案未了 又多一樁 抗議強制留院 女學生控程序草率
理由一堆
然後將學生退學
千錯萬錯都不會是學校得錯
不管走到哪都是這樣啦
中國時報【鄭閔聲、莊哲權╱綜合報導】
台東專校邱姓女學生為抗議校方漠視她所提的性騷擾申訴案,去年十月在校慶活動中靜坐抗議。校方勸阻無效後,認定邱可能跳樓自殘,報警將她送往台東榮總進行精神鑑定;隨後不顧邱強力反對,將她強制留院五十一天。
邱女自認人身自由遭不當剝奪,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出面控訴醫院及衛生署決定強制留院的程序過於草率,要求修法限制強制送醫要件,以保障基本人權。
邱女表示,自己過去沒有任何精神病史,卻因校方片面表述她有「自傷」、「傷人」傾向,一天內被一名專科醫師判定為嚴重精神病患,需強制留院觀察;她雖強力反對住院,並澄清沒有傷人傾向,但院方未重新鑑定,僅將資料送往衛署再審查,衛署未訪談就同意院方將她留院。
尤美女質疑,校方在邱女沒有任何激烈動作下,告知警方她有傷人傾向,有不實通報之嫌;台東榮總僅憑一名專科醫師就判定邱女為嚴重病人;行政院衛生署審查會只依書面審查做決定將她強制留院,相關程序也嫌草率。
尤美女認為,根據我國憲法,「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因此她建議修正《精神衛生法》,規定相關單位決定是否將民眾強制住院治療前,必須從嚴認定對方是否有傷害他人或自傷之虞;進行精神鑑定時,也應由不同醫院之醫師予以診斷、衛生署審查會應予當事人現場陳述之機會、強化當事人於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時之救濟管道。
台東專科表示,當時均照規定會同公衛護士、警方及消防局等強制送醫,沒有逾越權責;至於性騷擾指控,校方也依規定召開性平委員會,該生因未參加補考已被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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