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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胡欣男╱桃園報導】
有性侵前科的黃建憲沒錢與女朋友約會,在住處地下室尋找作案目標,桃園縣育達高中女老師林伊葭開車返回成了他劫殺目標,黃嫌僅搶得五十八元就殺了一條人命!警方
在同棟大樓守株待兔將若無其事返家的黃嫌逮捕。黃嫌坦承因無業缺錢與女友約會,才預謀隨機行搶,失手殺了人。
黃建憲(廿一歲)昨凌晨返回住處廿樓,在門口被埋伏警方逮個正著,他起初否認涉案,但看到監視畫面與他相同衣物,鬆口坦承殺人,並帶警方到社區後方雜草堆取
贓物,找出女老師的兩個提包、皮夾、手機與數位相機,黃說因沒現鈔,他只得手五十八元零錢。
警方調查,黃建憲民國九十五年曾因性侵案服刑三年多,九十八年出獄迄今,黃嫌本來租屋住在與女老師同一棟六樓,月前因為繳不出房租被趕走,但他仍時常借宿在
廿樓朋友住處,熟悉該社區地形,並有磁卡自由進出。
黃嫌供稱,他有一個十八歲女友,因自己無業缺錢約會,廿日下午急著想找錢,他觀察過地下四樓停車場較少監視器,於是躲在樓梯間隨機挑選對象,下午四時女老師
林伊葭停車要返家,在電梯口被他由後勒頸,林大呼「搶劫、強姦啊!」他擔心被發現,更加用力勒昏她,直到林老師沒有動靜。
他認為讓對方斷氣,於是打開樓梯間下方鐵蓋,用倒栽蔥方式,頭下腳上將女老師丟進二二○公分高的廢水槽,再狠心封上鐵蓋離去。
警方說,黃嫌事後還神色自若面對室友、女友,絕口不提強盜殺人,廿一日凌晨他還返回案發處,開蓋察看有無呼救跡象,確認死亡。
前天下午屍體被發現時,大批檢警至社區查案,他到外避風頭,陪女友到髮廊燙頭髮,晚間他看電視新聞,被警方「嫌犯年約四十歲」的說法誤導,以為警方偵辦方向
錯誤,放心沒戴帽子、口罩等遮掩,返家被逮。
警方漏夜偵訊,並帶他回案發地模擬,黃嫌毫無緊張神色,僅說失手殺人、沒性侵,訊後被依強盜、殺人移送,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律師陳志峰表示,黃嫌手段殘忍,
封住鐵蓋致人於死犯意明顯,恐得面臨無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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