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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談及追求的動因。其中最普遍的追求目的,是為「想跟她在一起」,追求是為一項實現內心祈願的具體行動。換句話說,追求異性跟追求夢想差不多,也都是我有些東西想做,於是用自己的方法盡力把過程做到最好,也求達到某些目的。這是我猜大部份人追求異性的心態。
當然,除了「想跟她在一起」,追求異性還可以有其他動因。
這個世界有一種幾乎絕種的動物,叫做情種。他的的座名銘是「為了所愛,在所不惜」。他們卻沒有希望愛人喜歡自己,追求的目的,可能不過是「想見到她」或「想陪住她」罷了。
「想見到她」和「想跟她在一起」不同,「想跟她在一起」是追求長遠的、穩定的關係,發展過程是有前瞻性的。追求期間盡可能在無時無刻取悅她,是有計劃、有步驟、有手段、有安排的,屬於心思細密考量下的長線投資。「想見到她」則只是「想見到她」而已。目的嘛,就是「想見到她」囉。至於長遠的安排或計劃……!總之就是能見到她就好了,將來怎麼樣那裡管得了許多嘛!
一般而言,未成熟的孩子和痴心漢子們,都容易抱持「想見到她」的追求心態。就像孩子們見到糖果就會高興,他們見到愛人也會高興得搖頭擺尾。甚至可以刻薄一點說,他們也算不上是甚麼追求,只不過是纏繞在石榴裙邊的觀音兵而已。觀音兵不會放過任何可以獻殷勤的機會,他們未必會想到獻完殷勤之後會得到甚麼好處,又或者會否反而讓她覺得煩厭。他們多半不會如此精於計算,也不是結果論或機會主義者,他們就只是當下想見到她,當下就想對她好。當下有機會獻殷勤,或者有機會共處一段小小的時間,就足以樂上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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