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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4年07月21日14:20
在工廠擔任作業員的李姓男子,從前年6月開始,對鄰居、正在念國中且皆患有身心障礙的兄弟檔,假借交往名義,分別誘騙兄弟檔,在李男住家或是住家附近的偏僻的巷子內發生性關係或是猥褻。直到去年3月,學校輔導主任詢問弟弟為何常遲到,案件才曝光,彰化地院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李男42罪,共97年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7年6月。
去年2月、農曆過年期間,被害人母親看到弟弟的手機內有李男所傳「我很需要你」等字眼的簡訊,訊問之下才發現兩名愛子遭受狼爪,但又擔心影響兒子前途,不敢報警。
法官審理發現,半年來,李男一共對哥哥性侵2次,每次判3年6月,猥褻4次,每次判8月,對弟弟性交18次,每次判3年10月,猥褻18次每次判1年,共判97年4月。
法官調查,被告未婚,自從父親車禍脾氣變暴躁後,常得不到父愛,兄長也常謾罵,因此渴愛溫暖,且被告坦承犯行,只因和解金談不攏,加上犯案被害人限於這2兄弟相同,因此未予重判,以啟自新的機會。 (詹智淵╱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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