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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陪8小時1萬」 妻訴離判准 [列印本頁]

作者: bo11153    時間: 2011-6-16 20:19     標題: 「陪8小時1萬」 妻訴離判准

2011年 06月16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劉姓男子與中國籍林姓妻子常為金錢等事吵架甚至互毆,兩人互告要離婚,劉男指控林女每次做愛都要錢,林女抱怨劉男要她模仿AV女優做愛。雖然兩方都沒證據,但板橋地院審理認為,兩人交惡難以維持婚姻,且劉男責任較大,因此昨判准林女要求離婚訴求。

夫控行房要錢
此案是劉男去年先提出離婚之訴,劉男出庭指稱,林女一年多前嫁給他,但其實是假結婚,林女目的是來台灣打工賺錢,且林女婚後不願生小孩,每次行房還向他要二、三千元,他若不給,林女就記帳並頻頻追討,她還經常滿身酒味半夜才回家,去年五月,林女打他並離家出走,擺明惡意遺棄他,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當「鐘點情人」
林女不甘示弱,反過來也提出離婚訴訟,指稱劉男常看A片還要她模仿AV女優的淫穢動作,若不服從就不讓她睡覺,還說劉男工作不穩定,從未給她生活費,她只好外出工作。去年五月,劉男不讓她工作並打她,她才離家,之後劉男傳送「有空出來陪我,八小時一萬」等簡訊,把她當成「鐘點情人」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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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蘋果日報

我認為要結婚其實還是要靠之前交往的一切慢慢的去適應
現在的人有時後太過閃婚可能沒辦法瞭解對方的一些個性
金錢可能人人都喜歡,但將夫妻間的關係以金錢來維持
我認為不會是場好婚姻,願大家共勉之。
作者: conant    時間: 2011-6-17 14:23

大家結婚真的要睜大眼睛
畢竟結婚不是兒戲
有些婚前表現優良
婚後一無是處
所以還是要交往一段時間
同居過了解過才下決定
希望離婚這種事情會越來越少
作者: a09700970    時間: 2011-6-17 16:57

太誇張了!!!
這離婚是剛好而已!!!
結了婚把對方當什麼!!!
人家又沒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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