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共洗牛奶浴 女大生勒索網友 男凍未條求愛 女誣性侵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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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19 16:57
標題:
共洗牛奶浴 女大生勒索網友 男凍未條求愛 女誣性侵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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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新聞連結(有影片以及照片):
點我
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0月19日 上午11:04
【呂志明╱台北報導】台灣師範大學十九歲女學生陳如磬受網友林飛羽邀約赴旅館外拍,拍照後與對方兩度共洗牛奶鴛鴦浴,林男「凍未條」求愛遭拒離去後,陳女向男友鄭貴友謊稱遭性侵。男友誘約林男並率兩名好友討公道,陳女也出面配合,最後三男圍毆林男勒索三十萬元,林男付五萬元後報警。檢方昨依加重強盜罪將陳女等四人起訴。 陳如磬在網路上暱稱「如如」,身高一七四公分,擁有三十四D好身材,還長了兩顆虎牙。喜好攝影的林飛羽(三十五歲)於今年五月間上網見到她刊登的外拍女模廣告,與她談妥價錢後,相約前往汽車旅館外拍。
撂男友圍毆取財
台北地檢署調查,五月二十六日晚上,林飛羽先在超商買五大瓶牛奶,然後載著陳如磬到北市敬業二路的莎多堡汽車旅館,林男拿出相機拍了一系列照片後,就與陳女裸體共洗牛奶鴛鴦浴。之後陳女告訴林男,時間太晚,她已過了學校宿舍的門禁時間,但還想體驗不同的汽車旅館,林男再帶她到附近的薇閣汽車旅館,兩人依舊拍照後共浴。 之後兩人在床上聊天,林飛羽幫工作一晚的陳女按摩,並想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但陳女拒絕,還跑到廁所內講電話,林男見到陳女不理他,就留下五千元外拍費並結清旅館費用後離開。不料,陳女竟是在廁所內打電話給男友鄭貴友,謊稱遭外拍攝影師性侵,鄭男火速趕到,見女友不斷哭訴,為討公道就用陳女MSN帳號約林男見面。
恐7年以上徒刑
五月二十八日凌晨二時許,鄭貴友找好友林宗慶、黃耀緯,在古亭捷運站附近埋伏,陳女見到林飛羽開車,要求他下車到其他地方談,鄭等三人則趁隙進入林男座車,圍毆後逼簽切結書,求償三十萬元,林男付五萬元後怕其餘錢繳不出來會有生命危險,向警方報案。 陳如磬到案辯稱,不知道男友鄭貴友會如此氣憤、向對方求償,男友的行為她不清楚。鄭貴友供稱,當時他到汽車旅館看到女友一直哭,就相信女友,進而找對方出面解決問題,檢察官認為四人均為共犯,依法起訴加重強盜罪,刑責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師大:遺憾難過
台灣師範大學主任祕書林安邦說,對女學生被起訴,感到相當「遺憾、難過」,他說,當初學校內部進行調查時,女學生說,她男友因為氣憤,行為逾越了法律規範,她並不知情。記者昨聯繫不上林男與陳女等四人,不知其回應。
網路交友注意事項
.勿洩露個資,例如地址、電話,以確保安全。
.網路一夜情、援交易染性病或遭詐騙。
.應多了解對方背景後,再考慮深入交往。
.初次與網友見面,最好找人陪伴並讓第三者知悉。
.網路是虛擬世界,勿理會網友的言詞挑逗或金錢誘惑
。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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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居然還是國立大學的學生.
大家出來玩的時候,不僅僅女生要保護自己的安全.
男人也開始要多注意啦~~
別讓精蟲蒙蔽了你的理智.
寧願先小人後君子,最好保留一些證據.
證明雙方是你情我願下發生關係.
不然日後被誣告,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作者:
almond
時間:
2011-10-19 17:45
男生我看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第一次看到外拍還兼洗鴛鴦浴的
而女生因該是想要錢吧
5000只是當初談好的拍照費用
洗澡可能要另外付錢囉
且女生也真夠大膽,居然敢自己一個人赴約
想想兩個人在一個空間裡
拍照難免會擺一些性感姿勢
男生不上火才有鬼哩
更何況還一起洗澡
在有自制力的人因該都受不了
作者:
varian0627
時間:
2011-10-19 17:46
恩...我有看到她的無名相簿...
十九歲能把自己搞成這副樣子也不容易
不管是兩情相悅或是談好價碼而發生關係
我覺得都不算什麼
搞仙人跳就有點誇張了...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1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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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arian0627
同意.
搞到這樣子大家都難看.
私生活要怎麼過純屬個人行為,旁人無法置喙.
但是如此利用自己誘騙他人,真的很不智.
如此一來,讓我完全無法同情這位女生.
而且這女生在師大應該也混不下去了.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1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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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lmond
我想...這新聞比較需要擔心的是這個男生吧XDD
沒看到女生已經先找了三個人等他嗎?
我覺得如果報導屬實,這男生我算欣賞他.
畢竟他也沒強迫女生做出些什麼事情吧?
還乾脆的如實負擔全部的費用.
外拍兼洗鴛鴦浴的似乎還蠻平常的耶.
逛一些論壇都有看到一些大大在討論外拍順便.恩!你知道的!
就真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囉.
最後還是希望各位大大,玩得開心,玩得安全啦!
作者:
阿YO
時間:
2011-10-1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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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suchang
事發現場在北部說~要不要警告花郎大小心捏~XD
所以還是先聊聊再外約應該會好點~
沒有了解一下狀況還真的有很多風險哩~呵呵~
作者:
vvsexman
時間:
2011-10-19 19:27
囧...真的
如果真的如男的訴說的
兩方都你情我願的
還挖這個洞有點機車
作者:
wglc
時間:
2011-10-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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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suchang
有另一篇報導是這麼說
事後女方和她男友說「她被性侵了」
於是她男友用她的MSN約對方出來見面,並且夥同兩位男性友人
先讓女方和對方碰面,之後三人就出來一陣毆打並且索賠20萬
男子付了5萬之後先離開,心有不甘於是報警
事後檢察官問女生,結果陳女說「她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而她男友向檢察官堅持是她被性侵,才找人下手
但是在當初的旅館根本找不到保險套或是衛生紙一類的證物
加上兩人說詞有出入,於是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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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女方一開始就想敲詐,不然的話,怎麼會跟對方一起泡澡?
況且還是進旅館之前就先讓男方去買鮮奶泡「牛奶浴」
顯然事情早有計畫並非當下衝動
而她男友也只是被她利用而已,如果因為她男友動手打人
而進了監獄,他們還會繼續交往嗎?我相信大家都認為不可能
當然就是錢到手了就花掉,然後分手再找下一個
可惜,她的錢花不到還要賠上幾年的人生了
當然,對方也是有問題
簡單講就是衝動掩蓋了理性
算是花五萬買一次經驗吧!
作者:
apctplus
時間:
2011-10-19 20:34
這年頭不只女生要保護自己,男生也要阿!
多保留證據以防仙人跳事件發生,畢竟知人知面不知心
各位同胞互相勉勵之於也要互相提醒,不要讓下半身把理性給掩埋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1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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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yuyo
是齁~是該提醒他小心點!!
不過....會不會其實他是女生男友找來的幫兇之一?!(逃~~)
哈哈,結果等等花郎大來打我.
別以為高雄就沒事呀.
哪天在新聞上看到你,你就紅了!
我猜這邊應該也會被翻出來QQ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19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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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pct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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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wg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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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vsexman
所以現在開始收集保護自己的證據!
所有對話都要保存起來呀!!
(不過....要是被老婆跟女朋友發現不就糗了?!0.0)
作者:
apctplus
時間:
2011-10-19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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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hsuchang
沒關係!我都沒有!
被發現頂多是修電腦的工程師~
..........還有我媽
作者:
阿朗
時間:
2011-10-19 21:17
男的算有自制力了
不過牛奶浴不知道是誰提議的
人長得漂亮
心裡面邪惡
人心隔肚皮阿
作者:
Jason
時間:
2011-10-20 00:49
感覺起來女生早已友想敲竹槓的準備了
都已經共洗鴛鴦浴了 給人的聯想就是擺明在暗示對方
後來又演變成性侵 早有預謀才會這樣吧!!!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2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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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apctplus
呃....媽媽應該也是挺恐怖的XDD
要是我被我媽發現,我可能直的走進我家,躺著出來吧QQ
作者:
圓桌武士
時間:
2011-10-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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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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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阿朗
套句孔子說的: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沒記錯的話XD)
倘若女生怕危險,幹嘛還答應共浴的要求?
主要這篇文章是想要提醒各位男大大囉^^
作者:
LoveinParis
時間:
2011-11-1 21:26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就算在這坦然相對的空間
也是要自己注意一下有心人士
別玩炮搞到玩命去...
作者:
tt14710
時間:
2011-11-2 12:11
看到這新聞
感覺時代真的在變了~
現在拿性侵誣告的女生越來越多
真不知道現在的人都在想什麼
作者:
zz12
時間:
2011-11-10 00:11
也就是說男方是在早有預謀的情況下掉入陷阱了
不只女生要要保護自己
男生也要控制自己不被慾望 衝動控制
而害了自己
作者:
kira30706
時間:
2011-11-10 01:00
很不了解的事情是為何願意共洗牛奶鴛鴦浴...
感覺一開始就是預謀要仙人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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