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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開散布[換 妻]訊息 已涉及犯罪! [列印本頁]

作者: 管妹(工程部)    時間: 2013-3-10 00:35     標題: 公開散布[換 妻]訊息 已涉及犯罪!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
緣交被捕不是新鮮事,換 妻被法辦才算少見!


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網路留言板公然張貼「換 妻訊息」,結果被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由於警方鮮少針對「換 妻」事件進行偵查,「換 妻」有無涉及不法?已引發不少爭議。

是否不法 有爭議,若公開散布 就有罪

警方強調,換 妻行為目前在台灣不合法,但也不犯法;一旦公開在網路散布或刊登廣告,即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妨害風化罪之散布猥褻文字罪,呼籲民眾為免無謂困擾,最好還是動心忍「性」。

利用網路散布不法性交易,已成為目前色情應召大宗管道,警方也加強取締網路:媛交或應召性交易,日前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意外發現有網友在專屬的「換 妻 俱樂部」留言板上張貼性暗示訊息。

公然散布 送法辦

警方發現,該名網友在訊息內表示自己與伴侶的身高體重、年齡、聯絡方式,同時暗示女伴「成熟嫵媚身材優」,強調自己有聯誼經驗,徵求條件優質的夫妻情侶或單男(暗指可進行2男1女的性遊戲),並要求對方支付房間費用等。

警方認為,雖然文章內容並未提及任何性交易字眼,以單純一夜情或換 妻行為來看,似乎未涉及不法,但這名網友公然刊登: 援 交 文章供不特定人瀏覽,且以電子郵件作為對外聯絡,其內容又足以引誘、暗示促使他人進行性行為或性交易行為,且供不特定男子與其女友從事性行為,男子又需負擔房間費用作為對價,則明顯涉及不法。

警方循線追查,鎖定住在北市內湖一帶的趙姓男子涉嫌重大,日前通知趙某到案說明,趙某坦承不諱,警方依法將他送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2/today-so5.htm
自由電子報
作者: Orgasm    時間: 2013-3-10 01:05

回覆 1# 管妹/客服

目前單身 也沒老婆可以換XXD
不過還是會注意啦~
作者: silverfox4    時間: 2013-3-10 01:10

回覆 1# 管妹/客服

哇哦~越來越多人不把警察當一回事了
這麼的公開,被抓也是沒話說了
也不知道女方有沒有同意
否則真的是太不尊重了
作者: Danielpeng    時間: 2013-3-14 13:28

回覆 1# 管妹/客服

作風真是太大膽了,這麼的明目張膽!
作者: Xun    時間: 2013-4-14 11:02

回覆 1# 管妹/客服


    換妻,真搞不懂,為什麼可以為了性而出賣自己的妻子,自己在外面亂來就算了,還拖妻子下水,搞不懂啊…
作者: 遠藤聖人    時間: 2013-4-17 11:13

回覆 1# 管妹/客服
謝謝分享,這讓我想到一部以前看的港片,內容也是在講交換性伴侶,
因著個人的觀點不同,其實不能說對或錯,只是能否接受而已,我是不能接受的。
作者: linj626    時間: 2013-4-22 00:57

回覆 1# 管妹/客服


    太過分了!!那當初就不要結婚嘛...這樣自私自利,最痛最難受的還是女方啊!
    以前的工作也有遇到這種爛人,不過他是抱持著想當皇帝的心態  (ˋˊ)
    都結婚了,還想擁有小三.小四....只有到小三,重點是他要那些女人替他生男的才可以!!聽到就火
作者: Brid35    時間: 2013-6-26 23:22

回覆 1# 管妹/客服


    了解..  感謝管妹分享!
作者: Aarrbb-32    時間: 2013-6-29 22:09

回覆 1# 管妹/客服
唉~~現代人新的搞頭之一!!
沒有對錯,完全是個人道德良知的問題~~
名義上說得很好聽"換妓",實際上不就是享受"後宮"的心態(還是不用負責任的那種)....
只是,在本人看法...尚無法接受這種前衛的觀念!!
作者: Accexe:24    時間: 2013-7-24 01:28

回覆 1# 管妹/客服


這個應該是 尋求刺激才想換的......!!


不然誰想和其他人共享老婆呢~
作者: 大衞50    時間: 2013-7-24 12:56

回覆 1# 管妹/客服
如果老婆是別人的好,當初也不必結婚了,同居就好了。
作者: 阿祥30    時間: 2013-7-24 23:40

回覆 1# 管妹/客服

感謝告知,
別人有別人的想法,
不過還是低調一點的好。
作者: Baileys    時間: 2013-8-13 08:02

回覆 1# 管妹/客服

原來這樣會觸法,還好沒妻可換啊..... 感謝管姐告知~~
作者: Entire-25    時間: 2013-9-1 00:00

回覆 1# 管妹/客服

夫妻是有法律效力的~
謝謝管姊提醒,用妻換妓(值得嗎?)也犯罪唷
作者: Daniel-Jen    時間: 2013-9-13 21:54

回覆 1# 管妹/客服


    有夫之妻還是少碰為妙,公開散布訊息就更危險了,謝謝提醒
作者: 索克    時間: 2013-10-27 22:11

回覆 1# 管妹/客服
用妻換妓(值得嗎?)在我18歲的時後有遇到過,而且還是女的打點話給我,那時我跟她說我才18歲哪來老婆,她說女朋友也行,我跟她說妳是妳老公不行嗎○’ω’○她說她們在尋求刺激跟快感,我只跟她說我無福消受↖(^ω^)↗(ノ^_^)ノ
作者: VV虎    時間: 2013-11-8 20:44

回覆 1# 管妹/客服

感謝管妹的通知
以後會更加注意~~
作者: Magican-25    時間: 2013-11-13 12:42

回覆 1# 管妹/客服


    感謝提醒,會更加小心!還好沒有妻子。
作者: 阿嘎24    時間: 2014-1-9 20:37

回覆 1# 管妹/客服

已經詳讀 不可公開用妻換妓(值得嗎?)公告等注意事項
作者: Tino37    時間: 2014-2-14 19:09

回覆 1# 管妹/客服


    收到~會多加注意
作者: 傑克-28    時間: 2014-2-16 22:31

回覆 1# 管妹/客服
目前台灣不合法 我還蠻嚮往的 不過要另一伴接受也很困難吧 不過我知道還是有人嘗試了
作者: Notfes34    時間: 2014-2-18 23:30

回覆 1# 管妹/客服


    沒妻可換~~~也不想
作者: Chieh-20    時間: 2014-2-21 01:37

回覆 1# 管妹/客服
應該是不至於會有這種錯誤出現~謝謝提醒!!
作者: wn-32    時間: 2014-4-7 18:17

回覆 1# 管妹/客服
絕對遵守站內規定
作者: 凌空-32    時間: 2014-4-11 02:02

回覆 1# 管妹/客服


原來如此
hmm~
作者: a915:27    時間: 2014-4-12 13:09

回覆 1# 管妹/客服


這事還是低調比較好...

太過張揚會被盯~
作者: Josh22    時間: 2014-6-20 03:57

回覆 1# 管妹/客服


    有些誇張 國有國法得遵守
作者: shake:24    時間: 2014-6-21 21:50

回覆 1# 管妹/客服


    哈哈,有些事還是私下說比較好~~
這樣太明目張膽可是會被盯上的喲
作者: Kevin:38    時間: 2014-7-15 11:45

回覆 1# 管妹/客服
還是要了解一下法律在做比較好,至少要知道如何規避法律以免犯法
作者: Love58    時間: 2014-8-2 21:46

回復 1# 管妹/客服


    小心
作者: Dada40    時間: 2014-9-20 11:38

回復 1# 管妹/客服
要小心
作者: 夢凡    時間: 2014-9-22 15:56

回復 1# 管妹/客服


    凡事不要觸法,法規要多了解一下。
作者: toyota#26    時間: 2014-11-29 18:02

回復 1# 管妹/客服

處法行為風不的增長
會打壞所有的規則
作者: bba:22#    時間: 2015-5-4 11:44

回覆 1# 管妹/客服


    我收過訊息是男女同房交換 或同房不交換
    覺得複雜
   不過沒去裡會
  謝謝管妹
作者: 小船    時間: 2015-5-4 12:31

回覆 1# 管妹/客服


    感謝版大提醒!   雖然  出來玩互相開心 盡興很重要 但如果涉及到不法交易那就實在得不償失了!

  雙方條件對等 沒有涉及任何的金錢交易是關鍵!
作者: Tim:23#    時間: 2015-5-7 00:51

回覆 1# 管妹/客服

此風不可長
不過從很多地方還是會發現這種的事
作者: qk:22#    時間: 2015-5-7 22:54

回覆 1# 管妹/客服


    還是要遵守法律才是
不要遊走在法律邊緣
作者: 國國國國國    時間: 2015-5-14 11:53

回覆 1# 管妹/客服

阿阿阿
我看到的重點跟大家不太一樣
總而言之
別去引誘或被引誘犯罪
以及跟金錢與交易扯上關係
才能永保安康

作者: Solo#34-2    時間: 2015-7-26 08:56

回覆 1# 管妹/客服
既然相愛結婚了,還這樣搞 換 妻,真是無言.謝謝管妹提醒,絕不去做觸犯法律行為
作者: Q致#23@    時間: 2015-9-27 02:25

回覆 1# 管妹/客服


    謝版大分享
結婚是一個重大的決定
但你能拿妻子出來交換
你又有多重視他
作者: Wilson#230@    時間: 2015-10-10 09:35

回覆 1# 管妹/客服


    瞭解!謝謝提醒
作者: CHC#350@    時間: 2015-10-13 21:48

回覆 1# 管妹/客服 [/
感謝分享
作者: Sawyer#32@    時間: 2015-10-13 23:42

回覆 1# 管妹/客服


    已閱讀!
作者: Apple28    時間: 2015-10-17 03:51

回覆 1# 管妹/客服


    感謝管妹分享
作者: Hong:32    時間: 2016-5-27 03:26

回覆 1# 管妹(工程部)


    這不是
非法以妻換妓/以妓換妻聚樂部
作者: 月貓62    時間: 2016-8-31 02:40

回覆 1# 管妹(工程部)


謝謝管妹分享訊息
作者: 靖哥225    時間: 2016-12-30 12:56

回覆 1# 管妹(工程部)

謝謝分享

會好好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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