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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殺妻姦屍 人魔重判20.5年 [列印本頁]

作者: worm1029    時間: 2011-1-5 12:03     標題: 殺妻姦屍 人魔重判20.5年

【劉昌松、張沛森╱連線報導】男子李忠財因家暴和妻子周錦惠離婚後,揚言對女兒不利,威脅周女返家同居,兩年前周女不堪凌虐逃家,李男竟持刀刺死前妻,再將屍體帶回住處姦屍,高等法院還發現,當時周女就算沒被殺死,也可能被李男用囚禁在隔音地下室,認定李男手段兇殘,昨依殺人、污辱屍體罪,加重判刑二十年六月。

死者二女兒昨說:「我們在一審和二審出庭時,都向法官說『希望他(指父親李忠財)被判死刑』,法官都說會再斟酌,判決結果卻都跟我們的訴求不同,現在我們只想過平靜的生活,司法要怎麼判就怎麼判好了!」對此,合議庭表示,比較其他如殺人詐領保險金等不同類型案件定讞刑度後,認為李男雖罪不致死,但仍判處有期徒刑上限二十年。

躲行李廂伺機下手

根據法院調查,四十八歲的李忠財是個裝潢包工,和周女育有三名女兒,婚後李男常對妻女動輒打罵,女兒們數度躲在客廳,害怕的看著母親被虐打到全身是血。直到二○○七年底,周女才不堪家暴離婚,大女兒、二女兒則因求學離家,但半年後,李男就揚言要對未成年的小女兒不利,要脅前妻搬回中壢租屋處同住。

二○○九年十一月間,周女不堪李男動輒拳腳相向,帶小女兒逃家投靠親人,一個月後李男打聽到前妻任職桃園機場餐飲部,趁周女上班時,持備用鑰匙躲進她的轎車行李廂,等確認周女下班開車後,伺機鑽入後座,周女受到驚嚇猛按喇叭呼救,卻慘遭李男以預藏生魚片刀連刺五刀,頸動脈被切斷大量失血死亡。

兇殘的李忠財並未就此罷手,反而開車將前妻屍體帶回中壢住處,脫光前妻衣服後姦屍,隔天再載到新竹一家汽車旅館投宿,打電話向老闆坦承失手殺人,警方循線逮捕李男,並在行李廂找到周女的遺體。

改裝地下室當刑房

一審桃園地院認為李男和周女離婚後仍藕斷絲連,只是談判不成才臨時起意殺人,因此在殺人罪部分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污辱屍體罪判刑八月,合併應執行十八年二月徒刑。但高院根據親戚指述,認定周女被迫和李男同居,且卷證中有一張警方蒐證相片,顯示李男行兇前,利用自己的職業技術改裝住處地下室,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泡棉包覆牆壁,地上鋪了一張草席,並釘上鐵鍊,雖然李男矢口否認,但法官認為被害人即使沒被殺死,也會被囚禁,因此加重改判李男殺人罪徒刑二十年,污辱屍體罪十個月,合併應執行二十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仍可上訴。
作者: zwon0310    時間: 2011-1-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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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23314874    時間: 2011-1-5 18:28

姦屍感覺好可怕不怕屍體會有問題
在怎麼想要也可以用充氣娃娃來代替吧
真想不透姦屍的人在想啥
作者: dada3533593    時間: 2011-1-5 22:36

本帖最後由 dada3533593 於 2011-1-5 22:40 編輯

哇!好驚悚喔

看看別人,我的遭遇算很好了

遇到這種心理不全的人

真的是...十條命都不夠用了
作者: OO612345    時間: 2011-1-5 23:04

現在社會問題真多

大家是不是都壓力太大了

感覺線在社會上的人越來越恐怖了

唉大家要多找些可以抒發壓力的

不要依時的衝動後悔是一輩子壓

話說這男的真的粉變態
作者: b29411728    時間: 2011-1-6 22:49

我覺得死刑真的不能夠廢除~
不然壞人真的都不會怕
因為頂多關個無期
還是雙手贊成死刑~~
這種人就應該給他槍斃!
作者: kurt76819    時間: 2011-1-19 15:12

判太輕了吧
......臨時起意殺人??
都有預藏生魚片刀了..
要件都出來了=.=
不知道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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