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雄女童性侵案 更一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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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999912
時間:
2011-4-3 05:56
標題:
高雄女童性侵案 更一審判無罪
民國95年發生在高雄的3歲女童性侵案,被告一、二審都被判重刑,但去年,最高法院審判長邵燕玲卻以無法證明被告是違反女童意願,發回更審,更意外的是,高雄高分院在去年底,改判被告無罪,外界就批評,恐龍法官,做出離譜判決,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女童性侵案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做出被告無罪的判決,這樣的理由,實在讓外界無法接受,痛批又是一個只會遵從上意的恐龍法官。
這起發生在民國95年的性侵案,法官在一、二審的時候分別判處4年6個月以及7年2個月,沒想到去年8月5日,最高法院審判長邵燕玲,卻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是違反女同意願,因此撤銷判決,發回更審,最扯的是,如今還改判無罪。
曾香蕉痛批,去年9月他就發起白玫瑰運動,要求淘汰恐龍法官,但馬政府卻遲遲沒有作為,才會導致這次令外界訝異的判決。
作者:
jerry大叔
時間:
2011-4-3 11:58
其實我有點兒不懂!!!為啥很多事情都是馬政府的問題!!!很多問題不是只有馬政府時期的時候發生的阿
像是"恐龍法官"這回事自古都有吧@@一堆法官、檢察官每天上班就閒晃發呆或者相約上HOTEL吃閒飯等著退休
這種人就是所謂的典型公務員嚕!!!不過也是有好法官好檢察官的!!要改革我想很難吧@@除非有大刀闊斧!!!
不過這確實是上面的人的問題@@但絕對不是只有"馬政府"才有的問題"扁政府""李政府""蔣政府"都有這樣的問題@@
作者:
hellomoto0215
時間:
2011-4-3 12:34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真的超生氣的
為什麼這樣都可以無罪..
真的很誇張
作者:
rroceasd
時間:
2011-4-3 14:07
法律真的是給懂得法律的人
保護!!!
不懂法律的人就只這樣.....
作者:
zz6661988
時間:
2011-4-4 16:07
糟糕阿
身為執法人員應該要公正無私
就算為跟上司槓上也要據理力爭
不是這樣就臣服惡勢力的阿
現在的社會實在黑暗的讓人心寒
作者:
kk123456
時間:
2011-4-21 17:08
這些法官腦袋都不會轉是嗎?
今天是他門的女兒發生這種事情
判決會這樣嗎?
腦袋有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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