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製圖師奧古斯汀先生有一次談到,他到柏林去探望在大城市唸大學的兒子,也認識了幾位兒子的死黨同學,跟他們聊完覺得相當迷惑。「到底是怎麼回事啊?」奧古斯汀先生說:「想當初我年輕的時候,酷又跩的象徵,除了性愛、迷幻藥及搖滾樂(Sex, Drug, Rock n'Roll)外還有什麼?這些,我兒子和他的哥兒們全都不碰,只做宅男打電動,定期跑步騎車,戀愛談個沒兩年就乖乖地說要結婚,連啤酒都少碰,就愛喝超甜咖啡因『能量飲料』。想當年我們多唾棄結婚證書啊!趴踢沒喝到酩酊大醉就不算男子漢,音樂不開到震耳欲聾,讓鄰居把警察都請來警告,就不算趴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