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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anita
既然是合法的
那何必感到罪惡?
罪惡感必然是既有價值觀念所造成的
這個社會主流價值觀
就是教導高中生不該與人有性愛
以免誤了學業
而成年人也不該與高中生有性愛
以免誤了高中生前途
但那其實都是保守道德控制下的藉口
而社會總是不正視高中生也有其情慾
總是不講道理和沒有緣由的直接禁止
若是發生高中生性愛
則視為觀念偏差、受害者、有病等
但若是你們之間的防護有做好
其實妳與高中生的性愛
亦不容他人置喙
妳也沒有對不起任何人
自然無須內就與感到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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