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以為對的事情就是對的,錯的事情就是錯的,
可至從出社會之後這幾年,
漸漸覺得世上的事情也不完全是這樣,
有的時候錯的,也是對的,
對的,有時倒是錯的!
而且明明是錯的,有時偏得去做;
明明是對的,有時偏又無法去做!
莫名有種『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的感覺,
久久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但至從了解易經所說的陰陽共生、無咎的道理之後,
終於明白為啥有人總是有話不一定要說,
就算說出來可能都含含糊糊不清不楚,
說的相當明白的又不一定是真的!
原來這一切都是為求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他一方面主張『事無不可對人言』,
又一方面則倡導『逢人只說三分話』,
為的就是權宜應變以求其通。
其實事情的對錯不重要,大眾認為的對錯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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