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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2-9-7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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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 momo1982
這不是詐欺喔
以台灣來說,沒有不法利益,不是詐欺
不過這種案例在台灣也是有的
無性夫妻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的幾大要件
1.家庭破碎(小三+妨礙家庭)
2.夫妻之一方無法履行家庭義務(殘障,另一方其實可以不用為傷者的後半生負責)
3.家庭暴力(精神or肢體)
4.傳染性疾病(繼續待著等死@@")
5.受刑事判決確定(可以選擇不當罪犯的老婆,維護自己的名聲)
以上這些是可以訴請離婚,當然這些情況也沒有所謂"贍養費"的問題
孩子則由正常之一方或經濟有能力之一方撫養(看恐龍法官的心情)
本來嘛~~既然性無能,何苦佔著茅坑不拉(XO口)自動消音功能
白白的浪費人家的人生,就為了薄薄的一紙面子
有沒有那麼自私的男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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