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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ugher 於 2012-5-13 12:42 編輯
有個朋友他很清楚的知道她不合適自己,可是更確定的是自己不會主動說分手 ! 他只是耗著等著,直到有一天女生自己受不了忽冷忽熱、若即若離的態度,
或是等到年華老去不得不下決定時,自己選擇離開。女友的主動離開,他沒有負心,反而是尊重與成全女友的決定。半年後這男的居然可以跟一個只認識三個月的女生步入禮堂,晴天霹靂 ! 前女友才明白他不是不想結婚,不是真的不婚主義者,說穿了只是他不想跟妳結婚 !
『八年的愛情長跑比不上三個月的感情 !』
人往往很矛盾!
喜歡她的倔強與有性格,卻受不了她的嬌縱。
喜歡她的落落大方,卻受不了她的朋友一堆。
你愛她的小家碧玉,就不要怪她不夠大方 。
你愛她的活潑大方,就不要批評她像花蝴蝶一樣 。
戀愛談的愈長,結婚的可能性就愈低,
所以戀愛的長度與結婚的可能性成反比。
喜新厭舊是人性,日子久了!會結婚不是為了愛情,而是責任感的驅使。婚後的他才慢慢的發現,其實不是不愛,只是時間太久了太長了,把愛情給磨掉了 。 再遇到另一個女孩點燃了愛情的火苗,星星之火足以遼源, 把枯竭已久的愛情給予生命,所以倉促的決定結婚。等到真的結婚後,愛情降了溫。慢慢的發現其實妻子的身上有著許多前任女友的影子!自己比較愛的人其實還是前任女友,可是娶的卻不是她。這樣的情節不知道是不是,也在別處同樣上演著?學生時代的愛情很單純,出社會以後總想等工作穩定以後再結婚!工作穩定以後又想等有一點積蓄買車子、買房子以後再結婚 !等著等著等到愛情被時光給消磨, 等到第三者介入點燃了對方心中激情的火苗,乾柴烈火不可收拾以後,還有誰能保證當時的誓言是真是假。
如果對方真的是結婚的對象,不要想著有房子.車子.金子,有了一切再結婚。現實是,等他(她)有了一切,變成身價暴漲有價值的單身貴族,必需要面臨的是更多的誘惑,妳(你)長久以來的等待與年輕時許下的山盟海誓,都難以抵擋誘惑排山倒海的來。
有能力的男人就像酒愈久愈香醇,女人則像麵包一樣有賞味期限,青春是女人的天 敵。如果我是他,等到我三十五歲,什麼都有是個有上千萬身價的黃金單身漢,我並不需要一個很有能力 , 而年過三十的女人來幫襯我,我寧可選個如花似玉,年輕貌美的女生,也許沒有什麼工作能力, 至少發揮了賞心悅目的功能,一個真正有能力的男人,不會在乎一個女人是否能在他的財富上加乘。遇上對的人,莫等待莫蹉跎,也許沒有房子沒有車子,只要他認真上進,他就是張有潛力的積優股,早點進場獲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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