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
- 26
- 威望
- -10 威望
- 金幣
- -5 金幣
- 性別
- 男
- 來自
- 台中
|
昨天認識一位砲女,是位人妻,他說他先生長期在大陸,要找試砲,可是要我指定時間去高雄。連高鐵時間都看好了= =但是他都不給我他任何資訊,連打給我都無號碼,我有給他看裸訊,他也會一直說些色色的,說試完砲在好好聊天與給我電話,請教前輩們,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管妹答覆:
1.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刑法第239條〕
2.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0條2項〕
〔和誘—是指被誘者有自主之意思,或得其承諾;若係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正之手段拐取者,則為「略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