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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應該是離婚後的補續吧
這陣子我可忙了,除了收拾家裡外,我把一些頗為可疑的地方串連起來。
基本上呢,我就是遇到了家族性詐騙團夥。
我這個性就是不怎好,其實大多數的人被騙就被騙,脫身了就算了
我偏偏拼著再損失一些也沒差,硬是不把自己名下兩手機號過戶給前妻(其中一個是丈母娘的)
嘩~這合約一綁都還快兩年呀。我真有病是吧?
調出半年來的通聯紀錄,一條條的過濾~~嘿
我家呀,堆了不少莫名其妙的東西,看上去就是些贓物
值錢的都被他搬走了,不過呢,只要聯絡上前妻的公司,比對一些資料以及是否有苦主反應家中失竊
只要在我家找到一個贓物,本案應就可進入司法調查程序了。
其實我也懷疑他們涉及一起雙屍命案,只是本案與我無關,我是有聯繫上被害者家屬啦
不過台灣的被害者家屬,心態往往都是極為消極
唉....這些無奈我也不知該怎說起......
我只是覺得,我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既然有機會去制止他們,為什麼不去盡力呢?
我是系統整合工程師,對於分析及整合能力自然有一定的功夫在
台灣的司法真差不多是廢了,上由法官下至執法單位,已經都麻痺了
雖然我手上有不少有利於我的證據,可就是有些使不出勁,畢竟這事第一次碰到
好吧,就卯上了,大不了....就放他們逍遙個幾年吧
君子報仇時時刻刻,我等~~當他們自以為獲得最後的勝利時,再施予毀滅性打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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