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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18日電)台中市陳姓男子,向鄰居誆稱自己是衡山指揮所指揮官,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0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陳男應執行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台中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自民國93年起住在台中市一處社區,結識多名鄰居,並自稱是陸軍中將,擔任國安局衡山指揮所指揮官。94、95年間,他分別以「補回特支費」、「母親欲返台開刀休養且須自費特效藥」、「前往美國處理海外帳戶及取回軍火買賣傭金」等藉口,向多名鄰居不斷借錢,累積金額接近3000萬元。
98年間,當時真正的衡山指揮所指揮官被媒體報導涉及喝花酒案,借錢給陳姓男子的鄰居發現指揮官並非陳男,始知受騙,因而提出告發,檢察官偵查後將陳男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面對這起官司,陳姓男子辯稱並未向人自稱是衡山指揮所指揮官,與鄰居間的金錢往來是單純借貸,且已償還部分數額,並無任何詐欺犯行。
不過,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法官並不採信陳男的說詞,確信陳男曾假借衡山指揮所指揮官名義向鄰居詐財,因此多項犯行一併判刑,判決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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