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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記憶卡 影片被po網 自拍車號只好投案
2011年 06月21日
【寶智華╱嘉義報導】警察竟是偷拍女子裙下風光的色狼!嘉義市刑大偵查佐蔡照順自購針孔攝影機,裝在球鞋尖端,隨機偷拍街頭女子裙下內褲,還拍被害人臉部比對,直到記憶卡遺失,被拾獲的網友把影片po網。前晚蔡自知醜事曝光,法網難逃投案,繳出針孔攝影機,警局考績會記蔡二小過,改調保安隊,並以妨害祕密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指出,嫌犯蔡照順(四十二歲)是嘉義市刑大業務組偵查佐,昨請假。蔡平時工作正常,婚姻美滿,同事都不信他竟會做這種事。
被記二小過調職
網友六月十八日在YouTube網站,以「一起揪出嘉義偷拍之狼」為題,po出一段三分三十八秒的偷拍影片,指稱在嘉義市火車站撿到一張記憶卡,內有偷拍內容,希望網友們揪出偷拍之狼。
偷拍過程是偷拍者把鏡頭藏在球鞋上,進入水果行,尾隨一名穿裙子的女子,三度靠近偷拍裙下底褲,還拍到被害人臉孔做比對。警局獲知偷拍影片,尚未採取查緝行動,蔡照順發現影片被po網後,因拍到他的轎車車號,自知法網難逃,前晚向警方投案,坦承不諱,被記二小過調職。
「因好奇才犯案」
嘉義市警局督察長陳耀南指稱,蔡照順二年前調內勤,供稱針孔攝影機是自己買的,因好奇在四月間偷拍,共拍了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前水果行及文化路夜市兩段畫面,但記憶卡已遺失。
警方昨也在網站上留言,請張貼偷拍畫面網友自行刪除偷拍影片及繳回記憶卡,並跟警方聯絡協助辦案。
揭發者同樣觸法
警方另行文通知YouTube移除影片,因網站設在美國,最快一至二星期才能移除。
律師陳信宏說,把偷拍影片po網者雖聲稱記憶卡是撿到的,把偷拍內容po網是為揪出偷拍狼,但因他發現記憶卡內容後,未送交警方處理,已涉及侵占罪,另外把偷拍影片po網供瀏覽,也涉及妨害風化、妨害祕密罪。
公共場所防偷拍 注意事項
●百貨公司或賣場:留意是否有人將提袋或鞋面裝置鏡頭,探入裙底
●大眾運輸工具:注意坐姿,可用背包或購物袋擋住可能被偷拍的短裙或胸口
●公廁:檢視天花板、馬桶周遭物品有無針孔鏡頭
●賓館:檢視房內設施有無異狀或拿偵測筆偵測,確認後調暗燈光辦事
資料來源:嘉義市警察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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