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跟妳一樣同的事情發生,因為我前女友不懂事也不想聽我說道理(那時候她剛滿18)
當我朋友關心我的感情的時候,卻沒有想到把我說的話讓她知道了 搞得讓她不想再跟我連絡
過了幾個月之後,她看到我寫的網誌之後,才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也是為她好
後來有一天,簡訊傳過來就跟我說,謊稱是她的男友,說我害她可以足以告我送我去監獄去
分開了這麼久了,說是我執迷不悟的!?幹嘛還要繼續的翻舊帳呢?這麼無聊的事情當然不用理
如果對方(謊稱男友)這麼堅持要告我,我可以奉陪,這個事情真的沒有對或錯,就是因為誤會而分手的
當然我們的戀愛也不夠成熟,也要練習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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