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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倫理???% b% p8 U/ h* A3 a8 y6 }8 R
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 s* P& d; p2 i% K! G* ?1 R5 P) D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1 l5 k2 i7 d, |0 \5 N1 R
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 d& p! i# J Y. m4 Q+ L
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g% a" O$ n# K& p! r
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
3 Z. P T$ W4 x# Z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6 t3 }; u/ D2 o% L+ c: d
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7 C5 Y/ i/ k, d( M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面子,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
3 Y+ \4 b! {; r& c% }# {$ q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 c% g8 \# A: |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 h7 L& m) I2 Q; o$ L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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