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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倫理???: V* r' y, T: ~2 I, c8 `5 Y: y
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5 s! Z4 v- ?# ? u7 E0 i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 s! N [ X) Z* d/ f
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1 b6 Z+ D2 C! Q/ ]6 _
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A" T7 c; `0 Z( L
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
2 d @2 s+ I' o# P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 x( z8 j9 @1 o& {; W
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8 u" W/ [* a" A$ t/ ~3 Z6 Z* q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面子,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 h% b! K3 B0 |
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 A1 h5 k5 ^/ H% _. |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0 R( P0 s0 H& Y: c& K0 l, W& n
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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