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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倫理???& Y3 K' b1 N4 L- r0 ~/ g D8 m
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1 ` B& s7 }6 k4 p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1 J, [. s9 i* I w7 b) l! g5 k) z
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
, _. p! o# W- t: @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 s: E! J9 H- S% Q0 N: Q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8 d- E6 c1 S. e" z, k2 M
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 d& @+ [& {- h7 O" Q) t6 ^
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
: i: \2 ] s* F+ ^2 c1 d1 z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面子,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 Q. v+ v* J+ l4 v2 R* x
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7 H7 e: C9 s: U5 p% p& c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C, F# p- _4 W
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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