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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倫理???
5 ~5 D8 f5 e6 m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8 @, W' Z/ D7 l1 Z" E- e# U @: T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
) H$ \1 V. M$ C3 y" \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8 S: ~- U8 ~1 ]6 R3 k6 u
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 T5 p8 N% l) n' }8 r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
0 r0 M: [: k* c5 y4 p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
$ P2 k8 z9 f2 k0 S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
% _& |' w8 l+ w% Z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面子,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
, O" y( d6 q5 Z& s/ k$ q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R; y0 l" J# r# ?8 a9 x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3 n1 |+ o/ h9 C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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