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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倫理???: @0 \: Y* X; s
沒看到 我看到的是埋沒人才" ~; |( w3 \- y4 x' V
就第一段故事而言 單單這樣被人炒魷魚 或許很不甘 但是也好 是非不分的公司 留著也沒有用 不是嗎?" H% j, p5 o, Q; k& Q
我不知道別人的際遇如何 如第一段這樣的故事 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如果當時那位秘書小姐 真的發信
1 P# l% B% ~3 T7 u其最終的結果 也是走路 為何??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替死鬼 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 z: y- b, }/ Z第二段故事 說的其實就是 集權統治的一種心態而已 賣面子??? 就算是屬下代替上司 給予 人家記得的往往還是上司不是嗎??8 z) ~+ R+ M: E3 R: o2 F; S
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 U* {4 z3 u' o$ X9 `
這理由 很強大 或許 不可以幫主管做主 沒錯但是馬上就跟最後一條衝突了6 a- ^! ]2 q' I' ~! }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面子,卻被屬下莫名其妙地賣掉了。
% V* i; u3 ~2 n這也好笑 明明就是理由 屬下為何要賣拿書人的面子 還不是知道 拿書人跟上司的關係??? 賣來賣去 還不是上司自己的面子 簡單來說 就是 沒有經過我得同意 屬下 不可擅自主張
# R1 i/ Y/ ]2 w Q. \% Y%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m& G; u1 O0 m/ i' r% O. {
上司送在多 都不能影響 公司產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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